第 65 章 白血(二更合一)(2 / 2)

秦老板风华绝代 菌行 12388 字 6个月前

“赶紧去,还有,”秦追犹豫一下,再次叮嘱,“多吃水果,老夫人近日应当有些体弱,比往日更容易染病发热吧?还有口腔溃疡,容易流鼻血和牙龈流血,吃水果可以缓解这些症状。”

媳妇子心下不安,饭也吃不下去了,只拉着婆婆就要走,那张老夫人却依然从容,硬是结了账,和侯盛元又聊了聊戏曲,才依依不舍坐车离去。

侯盛元见饭吃一半,请客的提前走了,轻轻一捏徒弟的小脸蛋:“诶,你看个病怎么把我朋友看跑了?她什么病啊?”

秦追深深看他一眼:“你这个朋友。”

侯盛元:“嗯呢?她怎么了?”

秦追:“她可能得了绝症。”

侯盛元一愣:“什么?!”

贫血,全身淋巴结肿大,脾脏肿大,口腔、鼻腔黏膜脆弱,容易流血,这些症状汇聚到一处,想让秦追不怀疑是白血病都难。

出门买个衣服,还能碰见申城大人物的老娘,顺带着给人家诊出个绝症来,秦追都觉得自己晦气。

他见饭菜未凉,重新端起碗筷吃饭,顺带着给侯盛元解释了一下何为白血病,解释之前还要先告诉他血液里有红细胞、血小板、白细胞,它们各自有什么功用,出了问题会导致什么结果。

侯盛元在他耐心的教导下听明白了,他双手颤抖起来:“这、这就没有治疗的法子了不成?得了就只能等死了?那洋大夫也拿这病没法子么?”

秦追也很无奈:“白血病也是癌症的一种,却和其他癌症不一样,其他器官长个肿瘤,拿刀子割了还有希望活,血液疾病怎么动刀子?”

侯盛元拉着他:“那中医能治否?你阿玛有没有留什么方子?”

秦追直白道:“我阿玛要是能用汤药治白血病,全世界所有洋大夫都得给他跪着,赞他是医神阿斯克勒庇俄斯的转世。”

治白血病的技术在这个年代根本就不存在,别说骨髓移植了,清末,连抗生素都没有。

侯盛元哎呀一声,颓然坐在椅上,竟是面露悲戚:“人生难得一知己,怎料缘分如此浅薄?老夫人德才兼备,宽厚豁达,实为益友,为何会如此命薄?”

秦追默默反思,觉得自己的表现似乎有些冷血了,对他而言,张老夫人不过是今日才认得的陌生人,虽然她脾气很好,很大方,还

请他们吃饭,可疾病是公平的,不论好人坏人,病来了挡也挡不住,治不好也没有办法。

如果大夫不能在面对疾病时保持“想开点”的心态,他们是没法在这一行干下去的。

他轻轻拍了拍侯盛元的背聊做安慰:“还不一定是白血病呢,万一她就是单纯上火,淋巴结和脾脏有点小炎症,吃点降火的方子就好了呢?”

虽然看脉象,张老夫人的疾病已经很严重了,但秦追还是先哄着师傅,省得这人今晚又辗转反侧睡不好觉。

事实上,今天出门来的人里,就侯盛元还有点悲伤,其他人如金子来、柳如珑,一个被南方小零吓得想登台又不敢,不登台又没钱赚,一个被逼得改演丑旦,还有德姬和知惠这种跨国逃难的,以及秦追这种苦了两辈子的,大家都已经被生活抽打到麻木,回去该洗洗该睡睡。

德姬还想抓紧时间将两个孩子的冬衣做好,被知惠拦住:“阿玛尼,要好好睡觉哦,不然会长黑眼圈的。”

另一边,秦追已经开始连线菲尼克斯和露娜,主要是露娜,南半球进入夏季,罗伯特先生抓紧时间,带着小姑娘外出旅游,这一游就游到了拉巴斯,于是露娜正在努力适应这座3657米的高海拔城市。

也亏得她自幼锻炼,吃得也好,身体健康结实,竟只用了两天就适应了高原环境,清早就爬起来去逛拉巴斯的女巫市场。

拉巴斯曾属于印加帝国,许多印加帝国的遗民都生存于此,罗伯特先生给露娜梳了满头小辫子,给她戴着小礼帽,披上有着神秘花纹的斗篷,穿着蓬蓬的碎花百褶裙,牵着她的小手走过街头巷尾。

秦追和菲尼克斯也跟着露娜长见识。

菲尼克斯连早餐的牛角包都不吃了,指着一家店门口悬挂着的动物干尸:“那是什么?羊驼吗?”

露娜抬头看去,扯了扯罗伯特先生的手:“爸爸,那是什么?”

罗伯特先生一看:“哦,小公主,那是羊驼流产的胎儿,晾干以后就是这样了,女巫们会用这个做巫术道具。”

露娜、秦追、菲尼克斯:“哇——”

菲尼克斯惊讶道:“这儿还有女巫吗?我爸爸说欧洲的女巫早被杀光了。”

秦追问:“她们可以透视和算命吗?”

粗犷的南美胖企鹅爸爸压根没想过自己其实带了三个孩子在逛街,他只是觉得宝贝女儿今天问题格外得多,他回答起来也很有成就感,若是遇到他和露娜都解答不了的问题,很简单,拉个路人直接问嘛~

跟着罗伯特爸爸一起旅游真的巨好玩,旅游攻略他会做好,他的体能也棒棒哒,野外生存能力max,还开朗有活力,装了一肚子有趣的冒险故事。

秦追、菲尼克斯、露娜三人组跟着他直接玩疯,拉巴斯的香蕉很好吃,圣弗朗西斯科大教堂特别好看。

菲尼克斯通感时间用完下线的时候依依不舍,反复说:“明天还叫我啊,我还来。”

秦追通感时间多,直到跟露娜吃完午饭,品尝过拉

巴斯当地的美食,发现再不睡觉明早就起不来练功,才不得不躺下睡觉。

但是就算到了梦里,他依然身处拉巴斯,在深夜的南美高原上,星星之中似乎有巨大的蛇在游动,祂展开闪烁星光的辉煌羽翼,在安第斯山脉上盘踞,金色的眼眸俯视大地。

而秦追骑着马在这片泛黄的土地上奔驰,感到自己无比自由。

然后秦追就醒了过来,清晨的日光透过窗棂的缝隙、鸭蛋青的床帐,有一丝落在他的掌心,像今天给予他的第一份礼物。

秦追记不清自己梦到了什么,只是觉得心中畅快,一个鲤鱼打挺就要起身,然后被冬日的冷空气逼回被子里缩着。

卧房的角落里,一处草编的狗窝中垫着厚实的毛毯,毛毛和砣砣盘在里面,听到小主人的动静,毛毛站起来甩了甩毛,跳出狗窝,哒哒小跑到床边,人立而起,小爪子扒着床沿。

秦追一把将狗捞起来抱怀里:“我们再赖会儿床?”

毛毛如何能拒绝如此诱狗的请求?它就势柔软地倒在秦追的怀里,翻身露出肚皮。

“呜~”

秦追摸着它的肚子,乐呵呵的:“毛毛,你肚子变大了,是不是最近吃太多了。”

可惜,玩物丧志是无益于乱世求生的,秦追玩了一阵,还是老老实实起床穿衣,开门去练功。

侯盛元还是没起,秦追估计多愁善感的师傅又熬夜了,也没多管,先领着德姬、知惠、芍姐在梅花桩上站桩,接着又是练拳练剑练棍,打得浑身出汗,微微气喘了,才觉得今日的运动量勉强及格。

芍姐去厨房做早饭,德姬坐在那里做针线,知惠则在角落里对着木桩练拳法。

金子来和柳如珑则去城郊喊嗓了,他们中气足,嗓音大,在居民区喊嗓的话,左邻右舍是要来敲门抗议的。

就在此时,有人开了院门,锁被解开的声响让院中的女人孩子都停下动作,秦追下意识握紧手里的棍子,就看到门被推开,侯盛元进屋,回头道:“进来吃早饭吧,待会儿一起去武馆。”

卫盛炎这才进来,和众人打了个招呼。

院子里一片寂静。

许久,秦追淡定开口道:“师伯早安,师父早安,你们来得巧了,芍姐今早做了闵福那边的面线糊和三角糕,我妈也是闵福省那边的,以前也给我做过面线糊,可好吃了。”

侯盛元笑:“这样啊,那我可得好好尝尝。”

没人多问卫盛炎和侯盛元昨晚干什么去了,这样的态度已足够令卫盛炎心中感激。

侯盛元在秦追身边坐下,摸摸他的脑袋:“你师伯弄到了一块好皮子,羊毛的,给你和知惠做背心穿。”

知惠没想到还有自己的份,连忙道谢。

过了一阵,柳如珑和金子来练功归来,身上带着露珠和汗水,手里还提着油条生煎。

秦追是真的思念面线糊了,那滚烫的面线入口即化,湖汤鲜美,因为加了醋,连里面的腊肉都滋味与平时不同,引人生津,十分开胃。

若是再将油条撕成一段一段的放里面泡着吃,连德姬都要感叹“幸好我没开饭店,不然怎么打得过你们本土的店哦”。

而对秦追来说,面线糊是妈妈留下的味道。

他两辈子的成长环境复杂,上辈子津城出身长到七岁,七岁后在金三角吃着泰国菜、缅甸菜、老挝菜,这辈子生在京城,又有个闵福省出生的妈,品尝过各地风味后,还是觉得爸爸妈妈做的饭菜最好吃。

秦欢做的包子、酱排、虾蓉白菜、螃蟹也还行吧,也就是秦追如今每去津城,都要找这几道菜来吃的水准而已。

早饭时光总是令人身心愉快,秦追深知过瘦的身体过冬时难熬,因而敞开肚皮吃了个饱。

餐后则要佐以清茶漱口,使口腔清新,做一个身上没有异味的香宝宝,秦追美滋滋的,院门那边又传来动静。

金子来起身:“谁啊?”

他去开了门,愣了一下:“哟,张老板,您老怎么来了?”

门外站着一穿绸布褂子,披着华贵皮草的男人,他头戴一顶毡帽,进了院子,摘下毡帽左右看着。

“谁是秦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