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1 章 夏天(1 / 2)

别碰我同桌 林七年 16233 字 11个月前

Chapter.71

陆濯和江序回到南雾的那天,不是第二天。

因为那天晚上几个人喝多了酒,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全部叫嚣着要一起回去,偏偏又各个都是大忙人,这一拖竟然就快拖到了农历的新年。

期间江序还是没有搬去和陆濯一起住,因为他嫌弃那个地方太小,没有地暖,没有浴缸,没有新风系统,甚至都没有双开门的大冰箱,更别说有地方让他每天画画了。

于是他霸道地提出了要让陆濯带着他们儿子去和他住。

“你堂堂一个老总,入个赘怎么了,是我江爱国不配吗!()”

江序龇牙咧嘴地趴在床上愤愤骂着。

终于吃饱喝足了的陆濯,看着江序在他面前渐渐地又恢复了以前理不直气也壮的小少爷脾气,只觉得欣慰,于是一边揉着他的腰,一边哄道:“配,怎么不配,就是你们家那么大,我一穷二白的,可能给不起房租,所以只能以身抵债了,一晚两百,一个月六千,应该勉强偿还一个床位费。?()?[()]『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

“陆大濯!你居然还想每天晚上都来,你做梦!唔唔唔唔……”

江序的所有抗议都被陆濯堵了回去。

他打也打不过,吵也吵不过,只能又抓又咬又挠。

有时候晚上战争太激烈,第二天早上穿高领毛衣都藏不住,公司的直男员工好奇问道是怎么回事的时候。

陆濯总是轻描淡写的一句:“家里的小马尔济斯咬的。”

直男员工才恍然大悟:“哦,原来马尔济斯还是个烈性犬啊。”

而介于自从上次江序解开心结,和陆濯真正重归于好后,陆濯越来越狗的行为,江序为了以示抗议,一气之下给小马尔济斯取了个名字叫“江小濯”。

陆濯对此倒也没有什么意见。

毕竟这样一听,谁都知道这小狗是他们俩的孩子,还省得他到处去宣示所有权。

除了总有人来问他们是不是做白酒生意的以外,也没有别的缺点。

他也在和江序同居的日子里里切身体会到了江序所说的那些变化。

比如有时候他加班到凌晨五六点回去的时候,明明已经睡得迷迷糊糊的江序,还非要爬起来给他煎个鸡蛋,虽然最后的结果往往是江序被当成了鸡蛋翻来覆去的煎,但只是那份心思,就已经足够让陆濯欢喜。

江序也在那一个月里画完了那个系列的最后一幅作品。

是大雪之后的一颗枯树,枯树上只有两只鸟,在相互依偎,等待着春天的到来。

江序将这幅画命名为《故乡》。

系列画的结束,让艺术界察觉到了江序身上惊人的情感表达天赋,和这个系列背后代表的可能可以流传很久的故事。

江序本就有了一些的名气顿时更加流传,想要收集这个系列的艺术爱好者们也纷纷踊跃。

只可惜那五幅画最终落入了一个中国买家的手里,然后被挂进了一间并不

() 算太大的新创的小公司里,

Preface公司的员工听说他们家那位从小就最不喜欢欠别人东西的老大为了这五幅画,打了一张三千三百四十四万的欠条,不由得纷纷担心里面是不是涉及非法洗/钱。

毕竟一个初出茅庐的新锐画家,就算再有天赋,这个价格也高得离谱。

但等他们从杂志上看到那个新锐画家和他们“老板娘()”长得一模一样,并且欠条也是打给“老板娘?()_[()]?『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且抵押物是“未来五十年一家之主的竞争资格”的时候。

他们才知道这只不过是一个恋爱脑总裁和他的富三代小祖宗的狗粮故事而已。

从此之后,他们心中那位“变态冷面天才大妖怪”好像也显得可爱了一点起来。

江序则还趁着这个空档,成立了自己的艺术经纪公司,第一件事就买下了那个猫狗漫画的版权。

好巧不巧的是那个猫狗漫画的作者竟然是当年沈老太太的继孙顾寄青。

而顾寄青告诉他,他的大哥,顾珏,因为长年灯红酒绿,放浪形骸,且勾搭了不该勾搭的纨绔,做了一些不该做的事情,已经被家族彻底放弃,送进了局子。

知道这个消息的那一天,江序去探监了顾珏,却并没有原本以为的那样痛快解气。

因为好像也没那么重要了。

坏人本来就该得到惩罚,至于他和陆濯错过的那五年,可能没有顾珏,也有张珏,王珏。

那时候他们的分开,不仅仅是源于一次恋情的败露,而是源于太多因素构成的无能为力,是偶然,却也是必然。

就像他和陆濯的重逢,也同样是偶然,却也必然。

总归这过去十几年,他和陆濯三次分离,四次相遇,兜兜转转地从孩童到大人,最后总会在一起,这就是命中注定。

所以顾珏当年有句话说得也没错。

月满则亏,水满则溢。

只是月亏之后,大雪四溢,只要足够坚持的人,总会再等来下一次月明千里,春暖花开。

于是他们在春节之前的某一天,回到了南雾。

那是个罕见的晴朗天。

因为南雾南雾,顾名思义,一年到头,都总是涌淌着灰蒙蒙的雾,就算是少雾的夏季,也总是下着连绵的雨,把山城里那些招摇的枝叶洗涮得酣畅淋漓,

所以这样天光乍晴,枯枝无叶,白茫茫一片的冬日,倒也的确算得上一个难得的好兆头。

花哥说,这是老天爷都在代表南雾人民欢迎江序荣归故里。

时隔五年的花哥,依旧没有长出头发,倒是手臂上的纹身消去了不少,唯独在小臂处多出了一个粉色吹风机。

非常别致。

也非常另类。

江序的神情一言难尽。

而花哥听到江序将其命名为“粉色吹风机”时吓得连忙捂住了他的嘴:“别,大哥,你可千万别让我们家那祖宗听见,不然回头又该嚎了。”

花哥说的祖宗,是他

() 那四岁的小女儿。

因为花哥常年任劳任怨地去照顾顾老爷子,认识了隔壁病床老头的小女儿,两人隔三差五地就碰个面,那家小女儿就看中了花哥虽然面相凶,但踏实可靠有孝心,一来二去,就在江序走的第二年结了婚。

婚礼是在陆濯的升学宴后办的。

花哥当时说要先紧着他的弟弟来,新娘子也没有异议,因为听说陆老爷子当年在花哥快要走上歧途的时候拉了他一把,所以认准了花哥是个知恩图报的人,更下定了要结婚的决心。

后来陆濯离开了南雾,也不常回来,索性就把杂货店的铺面无偿租赁给了花哥老婆,名字没变,还叫“老路()”,只是已经从杂货店,变成了红红火火的小超市,门口还卖起了烤肠和炸串。

但露台和阁楼都封了起来,除了陆濯回来的时候,谁都没有再上去过。

他们的小女儿曾好奇地问为什么不能上去。

花哥只是摸了摸她的脑袋,叹了口气说:“那里埋葬了你陆濯小叔叔的青春。⒓[()]⒓『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

以至于小姑娘以为他的陆濯小叔叔年纪轻轻就已经挂了,当场嚎啕大哭,哭得陆濯连夜赶回来证明自己还活着,才算勉强停了火。

可是小姑娘还是不明白为什么她爸爸要说那里埋葬了她陆濯小叔叔的青春,抽抽搭搭地去找了她妈妈。

然后她妈妈又给她解释,因为她陆濯小叔叔有一个很喜欢很喜欢的人,可是那个人因为很多很多不得已的原因,离开了陆濯小叔叔,可能再也回不来了,陆濯小叔叔的就把那间有他们共同记忆的阁楼埋葬起来了,所以千万不要再和陆濯小叔叔提这件事,不然他会难过的。

将将三四岁的小姑娘哪怕再早慧,又哪儿听得懂这些。

听过来听过去,也就只听懂了几句。

她陆濯小叔叔有个很喜欢的人。

走了。

回不来了。

所以被埋了。

那她的陆濯小叔叔年纪轻轻就没了老婆,成了一个“小寡夫”,好可怜哦,怪不得天天都垮着一个脸,一点都不开心,要是陆濯小叔叔可以多笑笑多好。

于是当那天早上,她高高兴兴地穿着新衣服去店里找妈妈却看见一个好漂亮好漂亮的小哥哥正臭着脸站在他陆濯小叔叔旁边,而他陆濯小叔叔只是垂眸笑着给他理着头发的时候。

小姑娘脑子里瞬间只冒出一个想法——她要有小婶婶了。

因为她爸说过,以后谁能让她陆濯小叔叔真正地笑,谁以后大概率就是她的小婶婶。

只是小婶婶脸好臭,看上去在凶她的陆濯小叔叔,那她一定要帮她的小叔叔追到她的小婶婶。

小姑娘当即一个箭步冲上去,抱住江序的腿,就仰着头奶声奶气地喊道:“漂亮小哥哥,我陆濯小叔叔喜欢你,而且他以前的老婆还被埋了,他好可怜的,所以你也喜欢喜欢他好不好。”

突然之间被“埋”了的江序:“……”

他抬头看向陆濯,眼神如刀。

() 陆濯:“。”

他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

正好街对面小面店的老板不知道又犯了什么错(),被他老婆一声大喊:“跪下!”

江序基因里的暴力分子开始复苏?()_[()]?『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他顺手抄起杂货店前的扫把,就喊道:“陆濯!你给我解释清楚!你一天天地给小孩子说了些什么!你怎么就死了老婆!”

陆濯招架不住,又不知道怎么解释,最后只能关着门,跪在阁楼的床上,认认真真地写了一份检讨书暨保证书,保证以后“江序的世界里没有分手只有丧偶”后,才算作罢。

不过写完,江序又让他“呸呸呸”地敲了三下木头,说这样不吉利。

陆濯不信这些,躺在床上,一手枕在后脑勺下,一手搂着江序,说:“你放心,以后我一定会比你活得久一些。”

江序瞬间炸毛,气得立马翻身咬了一口他的脖子:“陆濯!你个贪生怕死的小人!”

陆濯也不否认:“嗯,我确实贪生怕死。”

江序:“你……”

“因为我的男朋友一定会长命百岁,我不贪生怕死些,以后谁来照顾他?我可不想他以后去找别的帅老头,所以我可不得活得比他久一些。”

陆濯说着,偏头看向他,嗓音低沉温柔:“江序,我后来再也没有碰过摩托。”

起初是因为他觉得都是那一次赛车惹得祸,如果没有那一次赛车,他和江序的事情或许就不会闹到老爷子跟前,或许还能再拖一拖,等拖到大学,拖到江序出国,再拖到毕业,一切就可以顺理成章地好起来。

所以他几乎是和自己赌气一般地不愿去碰那辆摩托车。

后来渐渐明白了,其实就算没有那次赛车,他和江序也还有很多难过去的坎,他也就没有那么怨了。

只是每次看到那辆摩托,他总会想起那个戴着头盔,坐在他后面,紧紧抱着他的腰的少年,会想念他的呼吸,他的体温,还有他经常不老实的扭来扭去。

会想念他们每次一起上学放学,一起约会,一起驰骋过的每一条街。

他便再也不敢碰。

再到后来,他一步一步走得更高走得更远,离江序越来越近,再到把江序找了回来,他突然就觉得原来失而复得是这么的让人感激,甚至有种劫后余生的侥幸,以至于他开始有些贪生怕死。

那辆摩托,他便更不敢碰了。

“江序。”

陆濯揉着他的头发,叫了他一声。

江序还沉浸在刚才突然起来的煽情里,懵懵地“啊?”了一声。

陆濯笑道:“你会不会觉得我现在没有十几岁时候那么酷了,连带你去飙车都不敢。”

江序“哼”了一声:“你没有十几岁的时候酷了,又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我又不是才知道,但反正你也比十几岁的时候狗了,两两相抵,算扯平了,我勉强还是那么喜欢你。”

江序全身上下哪儿都软,就嘴硬。

但是越是嘴硬的人说

() 出这种话,越是让人欢喜。

陆濯看着他问:“那你知道我六年前的敢不敢,写的是什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