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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昭眉决定放下那些奇怪的技巧,像一个正常男人那样追求他……虽然,男扮女装求婚好像也正常不到哪里去。

下定决心之后,陈昭眉才依依不舍地离开了白瑰的闺房。

【恶魔山羊的头骨被一把菜刀利落地砍开,在蜗居的小房子里充当简易花瓶。

隔三差五,陈昭眉便会拿回来几朵白玫瑰,讨白瑰开心。

不过,白瑰好像也不太白了……不是指他的肤色,而是他的衣服。

从前在白家当公子的时候,白瑰总是穿一身洁白。但真正来到“民间”,他才发现雪白的衣服在日常生活中非常不方便。他渐渐开始穿耐脏的深色,大约是疲于搭配,他大多数时间会选择穿百搭的黑色。

还有一个原因,是他第一次穿黑色的时候,陈昭眉眼里掠过的惊艳。

陈昭眉说:“你穿黑色比白色好看啊。”

就是为了这一句。

如果陈昭眉说白瑰穿白的才好看,那么白瑰就算每天洗衣服洗到把搓衣板搓烂,也会天天穿白色。

黑色的白瑰。

黑瑰大多数时间会穿黑色的衬衫去上班。

他从来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会去上班。

季夫人也没想过。

有一天他千金万金养大的嫡子会被一个刁奴骗走去过洗衣煮饭上班的苦日子。

再次站到儿子面前,季夫人气得要发昏:

“你是不是疯了?”

黑瑰看起来一点也不疯,他平静地看着季夫人——那样的目光,不像是在看含辛茹苦把自己养大的父亲,倒像是在打量一个扰人清梦的陌生闯入者。

那样的眼神,冰冷得让季夫人一个哆嗦。过了一会儿,他才找回主父的自信,拍案骂道:“你还不知错吗?”

黑瑰没有回答这句话,只是问他:“你是怎么找到这里来的?”

季夫人冷哼一声,说:“你倒是聪明,很懂得藏匿行踪,跑到这个三不管地带来。等闲确实找不到……”

“有人帮你找的我。”黑瑰言简意赅,目光一转,“是谁?”

“是我。”

出现在黑瑰面前的是一个高挑的身影,披着象征高贵的紫色长袍,绒面袍子上缀满了流星一样闪烁的水晶——他是圣女重梳。

在这位贵人面前,前一秒还怒容满面的季夫人立即收起咄咄逼人的嘴脸,变得低眉顺眼:“圣女大人……”

陋室吊着那盏电灯泡晃荡出黯哑的光,照在重梳圣女的脸上,忽明忽暗。他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