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红烧猪蹄
大雪一连下了两天,在第三天的凌晨堪堪停下。 程溪拿着铁锹推开门,踩一脚过去淹没了膝盖。 哦豁! 这得有30公分了吧? 三人穿着厚厚的棉衣开始铲雪,半个小时后清理出了院子,东墙底下多了几个小雪人儿。 走出院子一眼望去全是白茫茫的一片,整个沈家村银装素裹。 不多时村民们渐渐拿着工具出了门,交谈声打闹声夹杂在家禽的叫声中传出了老远。 “这雪真大啊?往年可没有这么早!” “还真让族长给说准了,难不成真有雪灾?” “那我得赶紧去买点粮食,前几日就买了点黑面,还吃不到过年呢!” “慌什么,先去府城问问粮价再说。” ...... 第一场大雪过后,村民们因为前有六叔公的提醒多少长了点心眼。 通往府城的那条土路上积雪渐渐融化,留下一洼洼小泥潭,不少人都去了府城。 目的地,粮铺。 而沈家小院里,此时三个人正围着几个木槽认真观察。 “嫂子,你种下去的菠菜发芽了!” 程溪之前拜托栓子叔做了几个浅浅的长方形木槽,就是为了在冬日里种菜用。 那日她就在木槽下方铺上一层厚厚的土壤,给种子简单催芽浸泡后就撒了上去。除去菠菜种子之外,还有生菜,蒜头,韭菜。 “屋里暖和,保持这个温度的话很快就长起来了。” “那我们岂不是在冬日里也能吃得上蔬菜了?” “自然。” 程溪表面淡定的一批,其实心里也挺高兴的。 在古代就算是皇宫也很难吃上新鲜的蔬菜,而她做到了! 天秀! “小琪琪,有什么想吃的吗?” “嗯......红烧肉?” “太腻了,换个。” “糖醋排骨?” “昨天刚吃过,再换个。” “盐焗鸡?” “鸡太小,再长长。” 沈星琪迷茫了,“那要不嫂子你说?” 家里还有别的东西吗,难不成今天不吃肉了? 不能啊,嫂嫂最爱吃肉了,自从搬到村里后顿顿有肉吃,短短几天里她都长胖一圈了。 程溪咧嘴一笑,说出心声: “吃猪蹄。” 这单纯的娃,怎么选了半天就没说到她心坎里呢,还得再点拨点拨! 说做就做,程溪转头去地窖拿了四个猪蹄给卤上。 加餐! 留在原地的沈星琪:“......” 有点懂了又有点没懂,就很迷茫。 “哥,嫂子的心思真难猜。” 她小大人般的朝他亲哥投去怜悯一瞥,“辛苦你了。” 沈星罗:“......” 论自己的妹妹被妻子越带越傻怎么办? 厨房内,程溪忙得飞起。 猪蹄处理后焯水,加入葱姜蒜去掉腥味捞出备用。 紧接着起锅放入猪油和冰糖炒出糖色,再将剁成小块儿的猪蹄放进去翻炒,一股香味飘了出来。 加入大料后再翻炒一会儿,程溪加了一勺高粱酒,随后趁着两人看不见加入酱油上色。 加水,盖锅盖,等大火烧开后转至小火慢炖。 沈家小院处于山脚下地势比之其他地方高,从窗户外看去远处的山峰一览无余。 白茫茫的大雪覆盖起原本的大山,大片的山林一片雪白,只有偶尔有一片片深绿色的松树冒头。 小鸟飞过枝头,溅起树上的雪花哗啦啦的落下,静景秒变动图。 “这画面,完全可以当电脑屏保了。” 程溪有些惋惜,随即想起什么又开心起来,趁着小火熬猪蹄的功夫跑进了房间。 “沈星罗沈星罗!” 门内的男主人一怔,抬头朝前看去就见一道欢快的身影闯进来。 “神农山有什么来历吗?” “有。” 他合起手上的古籍,“神农山以遍布满山的珍惜草药闻名,也是名字的由来。” “可我瞧着并没有多少人进山。” “神农山地势险峻,比起珍贵药材,进山的人更珍惜自己的小命。” “这样啊,山脚下倒是挺平缓的。” “靠近村子的小山确实很平缓,但这只是神农山的冰山一角,里侧就连村里的猎户也不敢轻易前往。” 沈星罗心中一动,瞬间猜到了她的想法,“你想进山?” “是有这个打算。” 程溪坐直身体,“你也知道我会些武艺,力气大,就想着进山碰碰运气。” 事实上她是冲着珍贵草药去的。 空间里如今多出了半径为30米的扇形面积,是因放进活物而来,那么如果再放些其他呢? 程溪觉得很大概率会再次升级。 殊不知,此时坐在她对面的沈星罗也有进山的想法。 系统储物格中来自兽人位面的野味已经多达两千斤,虽说保鲜却不能一直放着不吃,得找个合适的由头拿出来。 思来想去,进山打野味是目前最合理的来源。 “找个时间,我和你一起去。” “你?” 程溪提出质疑。 沈星罗挑眉,“功夫我不及你,但我读过几本医术,认识不少草药。” 言外之意,就算是珍贵草药摆在你面前,估计你也当成小草踏过去了。 程溪一噎,在各种草科里她确实只认识可以吃的蔬菜。 以前就算是和朋友去露营也是备足了食物,根本不熟悉野外生物。 这局算你赢。 “那就一起。” 厨房里的猪蹄足足炖了一个时辰,揭开锅盖后散发出浓郁的香气。 得亏小院四周的邻居远,不然铁定又得引起几家人羡慕嫉妒的吵闹。 程溪往灶膛里加了两根木头,大火收汁。 红烧猪蹄出锅。 “吃饭了。” 客厅里因有铁炉维持在26度上下,就算外面厚厚的雪因融化而又降低了几度也影响不到他们。 被切成等份小块的猪蹄整齐摆在洁白的餐盘里,上面淋了一层浓浓的汤汁,猪蹄皮Q弹,色泽浓郁,隐隐透着一抹亮色。 “咦?看起来竟然比红烧肉还好看?” 沈星琪闻着鼻尖香味,期待感瞬间拉满。 “不仅比红烧肉好看,还比它好吃。” “它看起来没多少肉,难不成其实和排骨一样?” “尝尝看不就知道了。” 程溪自己夹了一块放进小碗中,汤汁融进白米饭中,看一眼就让人食欲大震。 沈星琪也夹了一块,一口Q弹的蹄筋放入口中,味浓适口,肥而不腻。 好吃! 只需一口,猪蹄就取代了红烧肉在她心中的位置,荣登NO.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