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4章 你,你,你不要做傻事(2 / 2)

清末的法师 黄文才 7127 字 1个月前

阿居雷·伊达他们头皮发麻,这堂约翰·康斯坦丁无论用什麽都可以杀人,快枪可杀人,刀可杀人,削尖儿的木头也能杀人,徒手亦可杀人……

剩下逃兵,居然不敢妄动了。

赵传薪回拉拖拽,木头枪尾端扎地面,入土三分,枪尖儿微微颤抖,恰好甩掉了上面挂着的血肉。

这一招,正是当年和赵忠义丶刘宝贵在路上伏击绺子时,赵忠义使得那一招,枪尾将绺子的骨头都撞断了。

此时赵传薪使来,比赵忠义有过之而无不及,神枪李书文也比不过他。

赵传薪面不红气不喘,问:「让你们送死,你们谁敢不死?」

其馀逃兵两股战战,并不言语。

赵传薪将一人枪口抬起:「来,别说没给你机会,让你扣扳机。」

那人心里一横,面目狰狞,手指头就要扣下去。

赵传薪嘴角一扯,身体比他动手指头还快,微微一侧身错开同时捏住对方手指,别着扳机护圈将他食指给拗断。

「嗷……」

赵传薪按住其脑袋,往斜立在地上的木枪尖儿上掼去。

噗……

赵传薪望向下个人:「我让你送死,你死不死?」

他生气不是这些人当了逃兵,而是逃跑时,将马都牵走了,不给阿居雷·伊达他们逃生的机会。

要不是自己及时赶回,阿居雷·伊达他们怕是凶多吉少。

而且,连自己的冒牌货都没放过。

该死!

这人顿时尿了裤子:「我,我,我死。」

太他妈凶残了。

赵传薪指点下一人脑门:「让你送死,你死不死?」

「我……死。」

赵传薪说:「记住今天的话,我让你们死,你们就得给我战死。再有下一次,杀你不算完,老子杀你全家。」

说罢,让巴勃罗处理这些人。

阿居雷·伊达快步跟上赵传薪,小心问他:「堂约翰·康斯坦丁,您要去哪里?」

赵传薪点上一根雪茄:「去托雷翁城。」

阿居雷·伊达急了:「要是联合执法队的人杀回来怎麽办?咱们人少,抵挡不住啊?」

赵传薪指着他胸口的铜眼:「戴好,有它在,保你们不会出事。」

这枚21号铜眼,赵传薪不打算收回来了。

阿居雷·伊达倒也听话,一直戴到死那天,最后唯独他是老死的,包括巴勃罗等其馀人都是横死……

临死前,阿居雷·伊达告诉后代,这是他的保命符,当做了传家宝!

……

从奎特沙兰到海边百公里左右,从海上抵达曼斯菲尔德港的格兰德河入海口六百多公里,总耗时一个小时。

此时,德克萨斯州已经归属美国,格兰德河成为墨西哥与美国的分界线。

河的两岸,种植棉花丶高粱丶蔬菜和其馀谷物,草场里的牛羊悠闲进食。

沃野千里,壮丽异常。

70公里,赵传薪路过马塔莫罗斯。

200公里,赵传薪抵达雷诺萨。

从这里上岸向西,从沃野变成稀薄山林,再到乾燥贫瘠的岩石山,变成了另外一种壮丽。

从上岸起,赵传薪跑了900多公里,耗时两个小时到达拖累翁城。

下车时候,腰肢难免有些僵硬。

步行了二里地,赵传薪看见了戴着大檐帽的墨西哥佬骑着一匹矮马慢悠悠的在土路上走着。

他拦住墨西哥人:「把马卖给我。」

「不卖。」

赵传薪掏出10比索:「卖给我。」

「加钱。」

赵传薪又多取了1雷亚尔:「卖给我。」

「不够。」

赵传薪一把将他薅下了马,啪啪俩嘴巴子上去:「焯尼玛的,现在卖不卖?」

「卖,卖,你骑走吧。」

赵传薪将10比索丢在地上,却收起了1雷亚尔。

墨西哥人:「……」

人在海外,赵传薪行事无所顾忌,杀人放火啥的也只是等闲。

他对别人好,别人可未必对华人善良。

这马虽矮小,可颇有力气,驮着赵传薪晃晃悠悠进城。

托雷翁城像是个土城,满眼荒凉。

但城中有一条有轨电车,就是康有为的保皇会所投资。

不远处,赵传薪又看见了个华墨商业银行,也是康有为的保救大清皇帝公司所成立。

在那附近,赵传薪按司徒美堂电报中提供的地址,摸上门去。

这是一家洗衣房,赵传薪进屋后问:「我来找陈邦澍。」

国人旅居海外,有几个必经营的项目,一是参与修建铁路,二是矿山劳作,三是农业劳作,四是蔬菜水果和百货零售,五是洗衣房。

只要有国人的地方,洗衣房肯定是中国人开的。

洗衣的婆子听了,用赵传薪听不大懂的方言喊了一嗓子。

然后低头继续洗衣服。

片刻,有个留着阴阳头长辫子,戴着瓜皮帽,穿着大褂的男人走了出来。

此人四五十岁,赵传薪不好判断,因为这时代许多人显老。

但老到一定程度后,年龄仿佛能够冻结。

这人推了推眼镜:「我就是陈邦澍,敢问阁下何人?」

他有些畏缩的看了赵传薪一眼,见赵传薪人高马大,脸上看不出喜怒,还道是来找茬的。

赵传薪两手朝后面一抄,左手多出了一袋香蕉,一袋螃蟹,一袋鸡蛋,一条半米长的墨西哥湾鲱鱼;右手多了一坛子烧锅,一瓶龙舌兰酒,一袋子关外产的大米,一袋子咸鸭蛋。

陈邦澍懵了:「这是……」

就连洗衣的婆子也抬头,乾巴巴的脸柔和了许多,在围裙上蹭了蹭手上的水渍,起身就要去接。

陈邦澍却一拦,仍旧疑惑望着赵传薪等他解释。

赵传薪暗自点头:不随便占便宜。

他笑着说:「司徒让我来找你。」

他刻意没报全名,担心给陈邦澍带来麻烦。

陈邦澍眼睛一亮,伸手:「快请进。」

赵传薪跟他去了后院,顺手将礼物全都递给洗衣婆子。

对方伸手接过,身形一矮。

别看赵传薪提着轻松,可换她来就差点意思。

两手的东西加起来近二百斤。

可这妇人却眉开眼笑。

那鸡蛋一看,就不是墨西哥的鸡能下出来的,这米在海外可相当抢手,托雷翁城地处内陆,海域虾蟹也都是难得的好东西哩。

陈邦澍到了后院,埋怨说:「司徒老哥的朋友,还带这麽贵重的礼物。」

「都是土特产。」赵传薪开门见山:「你知道我来意,告诉我康有为在哪。」

陈邦澍错愕:「看你风尘仆仆,喝口茶解解渴咱们再走不迟。」

风尘都是骑马沾上的,三代游龙的密封空间,跑月球上都不带脏了衣服。

「那不必,随你来后院,只是担心会给你带来麻烦。」

陈邦澍见此人敞亮,又是礼物,又是为他着想,心里有些感动,暗道——不愧是司徒老哥的朋友,老道,周道。

「那好,咱们从后门走。」

两人出门,在小巷里穿行,片刻出了小巷来到大路。

在一家百货商店附近,围了一群人。

里面好不热闹,时不时有人聒噪鼓掌符合。

赵传薪走近后听站在桌子上的人白话:「华人卑鄙无耻,不但抢走了咱们的饭碗,夺了咱们的工作,在咱们托雷翁城发了大财,却囤积金银,将财产寄回国内……」

赵传薪听了暗乐。

这的确是国人的做派,他说的也没错。

接下来,此人又唾沫横飞的说:「华人巧言令色,在男女感情方面很危险,很容易诓骗我们的妇女,这不是公平的竞争。妇女只看到了他们老实不会打女人,只看到了他们积累财富,却不知道他们的险恶用心。这些华人垄断了百货和蔬菜产业,这是要断了我们的活路啊。我认为,应该赶走华人……」

他的话,在围观人群中,附和者只有十之二三。

但赵传薪知道底层百姓愚昧无知,轻易就会被煽动蛊惑,不由得眯起了眼睛。

他对陈邦澍说:「你认得此人麽?」

「认得,他叫赫苏斯·弗朗里斯。他喜欢的女人,最后喜欢上了咱们华人小伙子,因爱生恨,时不时地就要蛊惑人心。」

赵传薪驻足:「你没察觉到危险?」

「不理会他就是。」

这是华人在海外,面对不公和操蛋事的正常态度——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就算被杀,多半也要沉默以对,偃旗息鼓。

当然,反抗的下场或许更严重。

但是,不反抗就等于被打上好欺负的标签。

总之,没人愿意当出头鸟。

赵传薪指了指前面街角:「你去那边等我片刻。」

陈邦澍知道司徒美堂的身份,知道司徒美堂的朋友,也一定不是稳当主,立刻紧张问:「你,你,你不要做傻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