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觉得大公司就不会做这种事,那怎麽可能呢,这是斗争,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无所不用其极的斗争。
周先英也在听着,他们的案子比起这种事来只能靠边站。
事实证明,能把公司做到这个地步的,都有几把刷子,很快公司便有了决定。
三月二十五日晚上九点,早已经销声匿迹的《飞翔》游戏官方团队突然又冒了出来,而且发了一个新的补偿宣告。
补偿宣告的主要内容是,由于运营的工作失误,在停服问题上给广大玩家造成了困扰,因此真诚道歉,为保障玩家们的合法权益,将会退还玩家们一月一日至停服前的所有充值金额,并且承担相关的渠道费用。
宣告发出,尽管是在晚上,但依然引爆了网路。
」666,这公司转性了吧?居然真的愿意退钱?」
那这样一来的话,感觉起诉也没必要了吧?」
网友之中,各路水军开始发力,很快,舆论就开始慢慢扭转,至少在很多人眼里,愿意退钱的公司就是好公司。
就好比现在的大家夥上班其实要求并没有多高,该交的社保都给交上,工资不要扣,就算是自愿加班也可以,不要太过分就行。
然而,就这样的要求很多公司都做不到,宁愿用一堆的劳务外包以及劳务派遣等方法构筑护城河,也不愿意正常给你发钱
美天公司内,周先英已经修改答辩状了,原本呢她针对这个事,准备在庭审中以「和本案无关」的话来应对。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尽管真的算起来,其实要退的只是那五天内的充值,但这已经足以扭转舆论,并且让周先英在庭审中更好发挥了。
如果说之前她还有所顾忌,现在那是信心满满,唐方镜也只是个人而已。
网上各种争吵,酒店房间中,老唐正在享受着王青青的按摩。
吵架什麽的和他又没关系,他只是想让大家看直播而已,至于其他的,那都不知道,
时间终于来到了第二天。
线上庭审其实就是大家对着个摄像头来说话,比起线下庭审其实缺了那麽点味道,不能面对面喷,让人有点不爽。
杜俊丰早早地就守在了电脑前,尽管游戏公司说要给退那几天的充值,但他真不觉得有什麽。
真正的氪金点都在去年十二月开新服的时候,那几天的充值才多少钱。
有那麽一瞬间,他都以为网上这些人是不是有病,这点小花样就把人打发了,而那些自称玩家的,居然还在那里说公司的好话!
终于,几个画面出现,和庭审时候差不多,上面的影片画面为合议庭成员,左边是原告居海清和唐方镜,右边是被告美天公司的代理人。
影片和音讯传输都没问题,在审判长的话语中,「居海清诉美天公司侵犯虚拟财产权一案」正式开庭题还是和线下是一个模式,双方陈述,举证质证。
老唐这边对起诉状进行过修改,当然核心还是一样,就是说美天公司停止游戏运营侵犯了居海清的虚拟财产权。
美天公司的答辩状也差不多,反正大概意思就是说,没有哪个游戏能永久运营,美天公司作为游戏运营商,按照法律规定对涉案游戏停止运营,并不构成侵权。
老唐没什麽反应,这都是庭审中的正常步骤,但是网友们听不下去了。
花了那麽多钱打造的游戏帐号,说停就停了,补偿还是让去玩其他游戏,就给退五天内的充值,之前充了没用的那些钱就直接不管了是吧?
就这还能与着脸说出没有任何侵权的话来?
庭审中老唐等人自然看不到弹幕,这会儿已经开始了举证质证。
」证据一,居海清从去年八月份到停服前的充值记录,证明其累计充值金额为一千三百元。」
「对于该证据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关联性均予认可。」
「证据二,游戏各个永久角色,永久道具等的截图,证明在游戏停服前,存在尚未明确的虚拟财产。」
」对于该证据的真实性予以认可,客观性和关联性均不认可,首先充值部门,除了剩馀的三千两百个钻石付费钻石之外,其馀的充值部分已经在发生的法律关系中消耗掉了。」
这是一个法定货币一一虚拟货币一一游戏角色道具的过程,至于说那些没有法定货币参与的角色道具等,并没有法律规定说这属于虚拟财产,因此不予认可。」周先英很是严肃地说道。
你说一千道一万,我就是不认为你这是虚拟财产,那财产侵权就无从谈起,
直播间内的吃瓜群众们还在继续看着,主要这个话题很新颖,玩游戏这麽多年了,第一次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些东西的定义。
老唐这边又开始提交证据了,这次是美天公司去年十二月还在开新服办活动,以及补偿公告的证据。
证明美天公司在游戏停服时候的补偿并不一致。
很简单的道理,这补偿意思就是说,继续玩你家游戏的,可以给相当于之前充值总额百分之二十的系结钻石,但是不继续玩你家游戏的,连根毛都不给,
这很明显不公平。
轮到周英先这边开始举证。
」证据一,使用者协议,证明美天公司并不是适格被告,且就算美天为适格被告,根据使用者协议,游戏帐号的所有权应该为美天公司,所以美天公司依据法律规定对游戏进行停服,并不侵犯任何人的权益。」
「证据工?
周英先这边的证据并不多,主要围绕使用者协议展开,她就是要证明一件事,游戏公司停服,和玩家没关系,帐号都是公司自己的,给不给补偿是公司说了算。
法庭调查阶段结束,审判长对着摄像头宣布道:「现在开始法庭辩论,请原告先发表意见。「
老唐开口道:「首先我要说明,为什麽我认为居海清的游戏相关角色道具等是虚拟财产,因为这些角色道具中凝结了居海清的金钱付出和劳动付出!」
虽然这些东西以资料形式存在于特定空间,但是具有一定的价值,能够为人所掌控,属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进行交易的特殊财产,故而其具有财产利益的属性。」
很简单的道理,这是个游戏没错,但是作为玩家,为了这些东西花了钱,而且也付出了劳动这些东西有价值,在有些情况下能交易,那麽你就不能否认这些东西的财产属性。
我们平时所说的游戏帐号交易,那是为了那个帐号呢,还是为了帐号上的那些特殊角色道具?
所以,有财产属性的情况下,不是游戏公司在协议里写一句说,游戏帐号是公司的就能完全否定。
「因此呢,游戏公司对于《飞翔》的停服,侵犯了我方当事人的虚拟财产权。
对面,周英先开始反驳道:」原告方认为游戏中的道具等具有财产属性,我方并不认可,本质上这应当为一种游戏服务,而且在获得该道具的情况下,就已经享受了对应服务。「
这就是之前在网上发出来的观点,你玩游戏是为了爽,获得这些东西的那一刻,你就已经爽了,那这些东西自然就不应该具有财产属性。
而且居海清充值后,在游玩过程中,获得了感官上的满足丶精神上的愉悦和虚拟世界中的游玩体验,享受到了游戏游玩的乐趣。」
那麽没道理我方需要为此进行赔偿。」
直播间内的网友们这会儿都有点晕了,因为大家感觉双方说的都有道理
一方面这些帐号能买卖,说明是有价值的,另一方面玩游戏毕竟是为了开心.
老唐闻言随即开口道:「审判长,我能否问对方几个问题?」
一直对着摄像头默不作声的审判长开口道:「可以。「
老唐看着周先英道:「你认为居海清在游玩过程中已经享受到了乐趣,但是根据游戏具体情况来看,这些游戏角色和道具,是可以长久为他获得游玩乐趣的,你认不认可?」
『或者说被告方认为自己的游戏只能是给玩家三秒钟的快乐?」
周先英闻言赶紧道:「那肯定不是,游戏能给玩家带来的快乐是持续性的。」
这可是直播庭审,她绝对不敢承认这个问题,这是纯粹的诛心问题。
老唐闻言终于笑了:「所以我的问题是,一个游戏角色或者道具,享受乐趣多久后,才能算是把里面的财产属性给享受完了呢?」
反正就是扯嘛,你说爽了,这个我认同,但你说当时爽了一下就行,这我不答应,充值后可不是为了爽—下。
举个例子,山口山的骷髅战马,你刷了不知道多少次斯坦索姆终于掉了,爽了没,确实爽了。
结果几天后游戏停服,那你说这中间差了多少「爽」呢?
由这又引发了下一个问题,这匹骷髅战马,我爽多久,能把这里面的财产属性给爽完呢?
而且又引发了一个问题,我爽完之后,我还可以把帐号卖给其他人,让大家也爽一爽,你说这算不算爽完了呢?
然后呢,还有一个问题,我在升级过程中,随便掉落的另一个普通物品,那个普通物品带来的爽和骷髅战马差多久呢?
说白了还是因为法律法规的不健全,老唐其实真的不认为说是个道具就得赔,稀有的和普通的那是两个概念。
但是现在,他之所以这麽说,就是要让游戏公司接受教育,不要那麽霸道,该给玩家补偿的时候必须得给补偿!
对面的周先英脸上开始迷糊了,或者说她并没有想的这麽深.
对面那家夥把「爽多久」挂在嘴上,让她听得感觉有点懵逼。
事实上别说周先英了,连审判长都有点愣神,可怜他一个四十多的人,这会儿居然还得努力听这些话。
直播间里倒是各种欢乐,因为老唐这些话真的说到了他们的心坎上。
「说的太对了,这些东西明明可以长时间给我带来快乐的!」
「卧槽,这个理解角度绝了,所以我现在开始担心审判长了,你看他好像也有点迷糊了
家里的杜俊丰正在疯狂打字,他之前一直不知道该怎麽说,但是听了唐方镜的话后,真的是豁然开朗。
有没有财产属性,有,算不算一种游戏服务,算。
只不过呢,这个服务时间不确定,因为停服而导致灭失的情况下,按道理确实应该赔。
周先英嘴里打磕巴,她真的不知道说什麽了。
眼见得周先英说不出话来,老唐接着道:「你看,你自己都说不出这里面的分别来,那怎麽就能笼统的定义说已经享受到了游玩乐趣呢?」
审判长终于开口了:「好了,被告还有什麽要补充的吗?没了是吧,法庭辩论阶段结束,休庭。」
他真的怕唐方镜再说出什麽奇奇怪怪的话来。
案件不会当庭判决,所以直播也很快中断,网友们带着激动转移到了另外的阵地上。
很多人都把老唐之前的那些话发到了网上让大家评论,那叫一个热切。
周先英切断了摄像头,身后,方总叹口气道:「这个唐方镜啊」
对方的逻辑很清楚,证明这些东西具有财产属性,然后反驳公司这边关于「已经享受到乐趣」这个观点,两个事都做的很成功。
他们这边完败—.
唯一的一个问题,就是这些财产不好算钱,但是别忘了,法院有一招:酌情。
不知道判多少的时候,酌一下就没问题。
'也没什麽事,不用担心,到时候继续上诉,而且就算真的输了,也不会赔多少钱,没事的小丶
周。」方总开口道。
周英先脸上带着苦笑点点头,这次她估计丢人丢大发了。
另一边,消协办公室内,相关领导关了电脑,随即拨通了电话。
「喂唐律师,我觉得您上次的提议很不错,咱们可以从这个方面进行探索,消协应当致力于对消费者的权益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