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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战神掳走后 清麓 5077 字 2个月前

面掏出个毛茸茸的雪白团子。

“嗷呜~”小家伙通体雪白,叫声奶乎乎,软软的肉垫粉粉嫩嫩,在空中蹬着小短腿儿。

缓缓睁开眼睛,露出一双蓝膜尚未退尽的大眼睛,湿漉漉水濛濛,任何人看见它恐怕都会心软得一塌糊涂。

霍琚瞳孔微微放大,“狼崽?”

凌息得意地扬起下巴,“对,可爱吧?”

与其说像狼,其实这家伙更像狗,如果霍琚生活在现代,大概率会将其错认成萨摩耶幼犬。

霍琚点点头,他记得狼王的毛色灰白相间,并非全白,“挺可爱的,狼王的崽子?”

凌息抱着小狼崽,熟练地撸起来,颇有几分遗憾地回答:“大灰没崽子,兴许明年春天能有,知道我想要头狼崽子看家,它把我带去狼群住的山洞里随意挑选。”

“当时我一眼就相中了这个小家伙,跟棉花糖似的,手感一级棒。”凌息揉揉小狼崽的脑袋,一会儿又摸摸人家鼓鼓的小肚子,再挼挼胖乎乎的小屁股。

云朵的触感也不过如此了。

对于凌息养狼崽一事,霍琚没有意见,总之凌息喜欢就好,不得不提的是,狼王真慷慨,居然任由凌息挑选。

“起名字了吗?”霍琚问。

凌息挑了挑眉,思索一番,“雪团?”

“雪妞?等等,你是男孩子还是女孩子来着。”

凌息扒拉开小狼崽蓬松的毛毛检查,眼中闪过一抹诧异,“咦,竟然是个小姑娘。”

“叫你雪妞正合适。”

“嗷!”小狼崽兴奋地应了凌息一声,貌似接受了这个名字。

“雪妞,以后有坏人来咱们家,爸爸就关门放你啦。”凌息迅速适应自己的身份转变,熟练地自称起爸爸。

“爸爸,是何意?”霍琚没太听明白。

在现代称自己为宠物的爸爸妈妈,哥哥姐姐是件非常普遍的事,古代尤其平民阶层,极少有人把动物当宠物养,更别提自称为爹娘兄姐。

一般只有皇亲国戚,高门大户养得起宠物,宠物往往是各种稀罕的物种,老虎狮子之类,最常见的当属养马和养猫。

毕竟这会儿百姓填饱肚子都困难,养宠物称得上相当奢侈的爱好,至于把宠物当成儿子,弟弟对待,实属脑子有问题。

凌息眼珠子转了转,忽悠道:“就是哥哥,兄长的意思。”

霍琚停留在他脸上的视线略久,继而露出恍然大悟的神情,“原来如此,你们那儿哥哥是这样讲的。”

凌息撒谎不眨眼,小鸡啄米般点头,“是的。”

霍琚掀起眼帘,浓黑的眼眸如鹰爪准确捕捉到凌息的目光,“说起来,我年长你七岁,未曾听你叫过我爸爸,你叫一句听听。”

凌息:“……”

万万没想到,回旋镖来得如此快,直接命中他膝盖,险些给霍琚跪下。

“啊……没有呀,我明明天天叫你霍哥。”凌息试图敷衍过去。

霍琚压根儿不给他机会,“我想听你不带姓叫我。”

凌息艰涩地吞咽唾沫,从嗓子眼儿里挤出一个字,“哥。”

饶了我吧,哥。

奈何男人听不到他内心的呐喊。

坚持不懈地步步逼近,“不是这个,你知道我想听什么。”

凌息往后退了退,倏地被男人抓住手腕,不允许他逃跑,身体莫名其妙开始升温,热意自雪白的脖颈儿一路蔓延到面颊。

凌息怀里抱着雪妞,躲又躲不开,逃也逃不掉,居然急得脑门儿冒汗。